保密法为啥有人反对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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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交者: 摇旗呐喊 于 November 24, 2013 19:18:39:

安倍领导的自民党最近要在国会通过一项法案“保密法”,该法规定要严罚泄漏国家机密的行为,最高可处十年监禁。

这让人首先想起刚过去不久,哄动一时的斯诺敦案。没准日本也会出一两个斯诺敦,内部揭发,自爆家丑,让政府丢脸,下不来台。但表面上,按自民党的说法是,日本如果不加强保密,则盟国的机密就无法传达,机密不能共享,则日本太亏,有损国家利益。可斯偌敦案暴露的一个重要内容是,美国窃听包括日本首相在內的盟国首脑的电话,保密,是不是该首先防一防美国的窃听?这真是二律背反,象个讽刺。

问题还在于该法案还有许多重要慨念没有澄清就急忙要通过。如什么算机密?什么是机密本身就是机密,这样近似于笑话的说辞是推进派的言下之意。在野党要求机密仅限于国防,外交领域,可执政党推进派偏要加上,国防,外交及其它,有意使其留有余地。谁来制定,管理,监督保密工作?在野党要求国会成立所谓第三者的机构,推进派则认为唯有首相才能算第三者。机密的保持要多久?按现行规定,原则上三十年后都要公开,但推进派主张的却是六十年,大大高于现状,可以说某些政府决定让人一辈子也无法追究真相。最重要的,保密和国民知情权,新闻报导自由的界限,平衡这一关键命题,未经国会认真辨论和审议,就要形成法律,令人忧虑。

日本不是没有这样的先例,战前,日本有所谓防谍法,不要说新闻报导受到严格管控,国民之间也是互相监视,互相猜疑,莫谈国是,十分圧抑。战后,恶法虽然废除,但幽魂还在。1971年,每日新闻记者西山纳吉因公开了美日关于冲绳的密约,被整得身败名裂,连报社都陷入困境。可以予测,一旦保密法成立,不仅公务员更加噤若寒蝉,新闻采访受到限制,甚至于言论自由都大步倒退。为政者更为所欲为,国民的根本利益必将受到侵害。

宪法是对国家的约束,安倍要改宪,要自行解说;情报公开,政府透明,是国民行使监督权,参政议政的必要条件,安倍要反其道而行之。安倍的极右面目又一次暴露。

好在日本的国民觉悟高的还不少。星期六,東京,大阪等地纷纷发生上万人的集会,示威,抗议保密法的审议和批准,让人对日本国民信心大增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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